安道尔新宪法规定,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·德乌赫尔地方主教同为国家元首,国家主权属于人民。宪法共分九章一百零七条,对安道尔的主权、权利与自由、大公、总委员会(议会)、政府、地方机构、司法、宪法法院和机构改革等方 面作了规定。
议会
一院制,称总委员会,1419年成立,代表安道尔人民行使立法权、通过预算、监督政府行为。总委员会由普选产生,共28名委员,其中14名委员系由全国选举产生,其余由全国7个行政区各选2名,任期4年,每两年改选半数。本届总委员会于2011年4月成立,议长比森特·马特乌·萨莫拉(Vicenç Mateu Zamora)。
政府
首相为政府首脑,由总委员会选举产生、两大公任命。2011年4月,
安道尔
安道尔
安举行议会选举,在野的安道尔民主主义者党胜出,获得议会28席中的18席,安东尼·马蒂·佩蒂特当选首相。希尔韦特·萨沃亚·苏涅任外交大臣。
